Page 162 - 泉州惠企政策申报指南(2024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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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惠企政策申报指南

                   当年度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的 90%给予奖励。/基金对泉州市域外企业


                   股权投资额达 1000 万元,且被投资企业将工商注册地和税收管户迁

                   至我市并开展实际经营的,市政府按企业新增实到资本的 1%(仅限


                   货币形式)给予基金管理人奖励;被投资企业在泉州新设子公司,新

                   增实到资本不低于 2000 万元(仅限货币形式)且在我市实际运营的,

                   市政府按子公司实到资本的 0.5%奖励。省、市重大项目或社会效益


                   明显的项目,可按照“一企一策”给予基金管理人奖励。单家基金管

                   理人当年度招商奖励金额合计不超过 1000 万元,被投资企业为自身

                   关联企业、基建和房地产项目不享受本奖励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报材料: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企业在泉运营证明、实到资本出资证明;基金、基金管理人在中

                   基协登记备案证明;基金对企业投资证明;招商成果证明材料;泉州


                   市企业资金奖励申报表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报日期: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-07-01 至 2027-12-31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十三)泉州市促进基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-投资奖励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依据: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基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

                   施的通知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类型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免申即享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兑现标准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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