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9 - 泉州惠企政策申报指南(2024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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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惠企政策申报指南
兑现标准:
对挂靠泉州市港口的“丝路海运”命名航线,持续运营满 1 年(不
低于 36 航班)的,按每条 15 万元给予航运企业一次性奖励;其中纳
入“丝路海运”快捷航线的,再额外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申报材料:
“丝路海运”联盟秘书处出具的佐证材料;交通运输部航线备案
佐证材料;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,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、
澳班轮运输备案佐证材料、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;;引航
站出具的航次收费佐证材料或其他官方的航次佐证材料;执行该航线
的所有船舶名称,自有船舶提供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官方证书,租赁船
舶提供租船协议、租金支付会计凭证复印件,共舱或合营船舶提供船
舶所有人指定共舱方或合营方申请奖励资金说明;拓展“丝路海运”
命名航线奖励申请表;每航次列表;港口装卸服务协议复印件;申报
单位承诺书;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
申报日期:
2024-01-01 至 2024-12-31。
(九)2024 年度“丝路海运”奖补政策-新增外贸集装箱航线奖
励
政策依据:
泉州市交通运输局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泉州市商务局泉州
市财政局关于印发《泉州市“丝路海运”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
定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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