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9 - 泉州惠企政策申报指南(2024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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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惠企政策申报指南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兑现标准: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挂靠泉州市港口的“丝路海运”命名航线,持续运营满 1 年(不

                   低于 36 航班)的,按每条 15 万元给予航运企业一次性奖励;其中纳


                   入“丝路海运”快捷航线的,再额外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报材料: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“丝路海运”联盟秘书处出具的佐证材料;交通运输部航线备案

                   佐证材料;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,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、


                   澳班轮运输备案佐证材料、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;;引航

                   站出具的航次收费佐证材料或其他官方的航次佐证材料;执行该航线


                   的所有船舶名称,自有船舶提供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官方证书,租赁船

                   舶提供租船协议、租金支付会计凭证复印件,共舱或合营船舶提供船

                   舶所有人指定共舱方或合营方申请奖励资金说明;拓展“丝路海运”


                   命名航线奖励申请表;每航次列表;港口装卸服务协议复印件;申报

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承诺书;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报日期: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-01-01 至 2024-12-31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九)2024 年度“丝路海运”奖补政策-新增外贸集装箱航线奖

                   励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依据: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泉州市商务局泉州

                  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《泉州市“丝路海运”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


                   定》的通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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