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0 - 泉州惠企政策申报指南(2024年)
P. 80

泉州惠企政策申报指南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类型: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即申即享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兑现标准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在泉州市港口新增港、澳、台或菲律宾集装箱航线且年度持续


                   经营 36 航班(含)以上的班轮公司或航运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励 200

                   万元。对在泉州港口新增其他外贸集装箱航线的班轮公司或航运企业,

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年持续经营 36 航班(含)以上的,给予奖励 200 万元;第二年


                   持续经营 36 航班(含)以上且年完成外贸集装箱重箱量不少于

                   4000TEU 的,给予奖励 250 万元;第三年持续经营 36 航班(含)以


                   上且年完成外贸集装箱重箱量不少于 5000TEU 的,给予奖励 300 万元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报材料: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交通运输部航线备案佐证材料;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,

                  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、澳班轮运输备案佐证材料、台湾海峡两岸


                   间水路运输许可证;;引航站出具的航次收费佐证材料或其他官方的

                   航次佐证材料;执行该航线的所有船舶名称,自有船舶提供所有权证


                   书或其他官方证书,租赁船舶提供租船协议、租金支付会计凭证复印

                   件,共舱或合营船舶提供船舶所有人指定共舱方或合营方申请奖励资

                   金说明;新增外贸集装箱航线奖励申请表;每航次列表;港口企业对


                   于箱量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、新增航线情况的佐证材料;港口装卸服

                   务协议复印件;理货佐证材料;申报单位承诺书;船公司完成集装箱


                   重箱箱号明细表;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报日期: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-01-01 至 2024-12-31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68 页 共 203 页
   75   76   77   78   79   80   81   82   83   84   85